【三国美色】【第1部分(27-28)】【作者:无敌幸运星】

  第二十七章 凭何留得将在?

公孙范带着他的士兵退散离开后,刘宇对高顺道:“高兄弟,好了,下来吧,咱们去找个地方聊聊。

高顺见刘宇为他和马车上的女人解了围,对刘宇也有多少好感,而且见刘宇也是一个值得相交的汉子,才认识就二话不说的将事揽了下来,便收敛了身上的煞气,收枪跳下来道:“多谢刘兄援手,打个地方聊聊固然是好,可是这马车上的……”

“呵呵,放心吧,我妻子不会为难她的。”刘宇说着看了一眼邹丹,然后才走近马车,掀开车帘,对里面还紧握着小剑的美人儿道:“姑娘,先放下剑吧,有我在这,没有人能够欺负你的,马车坏了,不要也罢,你下来跟我娘子回家,不过,你暂时是不能离开右北平去找你的丈夫的,你那个丈夫,他纵容手下乱杀无辜,不要他也罢。”

刘宇顺便教唆一下她休夫,呵呵,她如果还一心跟着张纯,自己又怎么有机会弄上她呢?

“你、你们想拿我怎么样?我、我是宁死也不要落在官兵的手上的。”易姬当然知道张纯不是什么的好人,但是她也知道,官兵也不是什么的好人。

“车上的娘子,你放心跟这位刘兄弟走吧,我用人格担保他不会为难你的,你这样在车上也不是什么的办法。”高顺是救人救到底的,他直觉刘宇是一个正直的人,所以才会这么说。

“是啊,姑娘,下车来吧,跟我到我家里去,其实我那都是一些老人妇女和小孩住在一个院子里的。”邹丹不是真正的军人官兵,只是挂了一个名头做公孙范的副将而已,现在遇到了刘宇,她当然要以刘宇的意志来办事。 所以,她也走到了马车前,示意易姬下车。

女人好说话,刘宇退开让邹丹去劝马车上的美人儿,自己却走到高顺的身边打量着他道:“高顺兄,你的枪法真的不错,不知道是什么的枪法?呵呵,你和我另外一个兄弟的枪法有得一拼,有机会还真的想看看你们比武。”

“哦?你的兄弟枪法很厉害,那有机会我一定要向他请教请教。”高顺也是一个武痴,一听到有枪法和自己差不多的人,他就向往不已,不过,说到自己的枪法,他又有点谦虚的道:“嘿嘿,我的枪法其实不算什么,是我自己独创的,起名叫陷阵枪法,意思就是要在战阵当中才能显视其的真正威力。”

“陷阵枪法?”刘宇一呆,醒悟道:“呵呵,原来高顺兄的八百陷阵营将士是根据你的枪法套路训练出来的啊。”

高顺独出心栽的枪法,就是抱着一个身陷战阵的概念而练的,那么他练的兵,应该也是这样的一个概念了。难怪有人说,一支军队,其首任的将领会留给他们一种军魂,他们的作战方式是根据其首任的将领的概念而产生的,这样看来还真的不错。高顺今后的八百陷阵营,就是善于闯阵攻坚,适合陷敌于阵或者陷于敌阵之中战斗。

“陷阵营?”高顺的眼中精光一闪,盯着刘宇不解的问。

刘宇被高顺的眼光看得自己一白额头,暗叫自己糊涂,因为这个时候高顺哪里会有什么的陷进营啊。不由赶紧补救道:“呵呵,我是说,刚才我看过你的枪法,简练实效,如果能让你训练几百士兵,传授你的枪法给他们,成立一个陷阵营,那么战场上冲杀,无人可敌也。”

“对啊!我怎么没有想到呢?我的枪法就是讲究简练实效,一般人都能学会,你的想法真不错。”高顺像受到了启发的一拍自己的大腿高兴道。

呃……不会吧?高顺今后训练出来的八百陷阵营还是自己给他的启发?

不过,高顺一下子就失去了热情,脸上有点无奈的道:“唉……想是这样想,可我去哪里找几百个士兵来练兵啊,我来这里,看过了公孙瓒帐下的军士,就不想再投到他的军中了,再说,我是一个寒士,到了军中也只能是一个小兵小将,哪里有机会让我练兵啊。”

古时候是很讲究什么的出身,如果像高顺这样的一个寒士,就算是投身军中,的确也没有机会让他按照自己的思路来练兵。像赵云投到了公孙瓒的军中,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先锋士兵而已,可见高顺的说法是很现实的。

刘宇不想在这方面多说,转开话题道:“哈……好了,不说这些了,跟我到我那去,我也想向高兄弟你请教一下枪法呢。”

“哈哈,对,投军练兵的事以后再说,看刘宇兄也像是一个好武之人,咱们又一见如故,如此我就不客气了,就到刘兄的府上打搅打搅了。”高顺本是来投军,但是现在却不想投到公孙瓒的军中了,而暂时没事的他,看出刘宇应该也是一个好武之人,便应了刘宇之邀。

马车上的女人,虽然有点贞烈,死也不愿意落到了官兵的手上,但是现在的情况又不同了,跟着邹丹,似乎不用再受到凌辱,也像没有了生命之忧,便听了邹丹的劝告,慢慢的走下车来。

刘宇其实也不知道邹丹住在那儿,便让邹丹带路回家,自己和高顺一边走一边说话,增进点感情。

和高顺的谈话当中,刘宇似乎有点想法,那就是像高顺、赵云这些有一身武艺的人,他们其实都有着一定的理想,那就是想大汉能够得到振兴,想投到军中去为国效命。

事实大汉现在虽然腐朽不堪了,但是在广大的百姓心目中,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大汉的子民,不管朝庭是怎么样的**,他们的潜意识当中,都对大汉抱有许多美好的幻想的。

高顺、赵云,他们就是这样,一个有着崇高理想的人,刘宇想要留他们在自己的身边做打手,这实在是有点困难。除非自己有一支像和赵云所说的那样,有一支真正保国护民的军队,否则,还真的没有什么办法可以留住他们。

难道自己也要投军,然后像公孙瓒这样,成为一方诸候,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挽留住高顺、赵云这样的武将?

可是,自己一身空白,想要有自己的军队,这从何说起啊?还有,自己的目标只是三国的MM罢了,带兵打仗?这似乎也太无聊点了吧?

刘宇还真的有点茫然了。

第二十八章 以天下为己任

邹丹带着邹家村的村民来到这右北平,凭着童渊的一封信件,公孙范就作出了比较妥善的安置。====

村民都被安置在城西南方向的一座大院子里,这座大院,其实是城里的一个士族世家的院落,在张纯造反占领了右北平的时候,其家族被张纯的贼兵抢掠了一遍。后来其家的族长为了避祸,买通了张纯的一个守城总兵,然后带着族人逃到了别处去,因此就丢下了这座院落。

这座院落还挺大的,哪怕是住下一百几十人也绰绰有余,那院落的正门门牌已经被弄走了,看不出这里原来是谁住的。

刘宇一行人进入了院落,在邹丹的带领下,直接穿过了前院,到了后院中的最高大的阁楼里。

阁楼有三层,门前还有一个小花园,但是那些花草早就被弄坏了,只有极少的说不上名字的花草在风中倏倏的发抖。

刘宇回来,一众村民都看见了,不由都围了过来向刘宇问好,刘宇在贼兵的刀下救了村长邹荣的事他们都知道了,还有刘宇已经是邹丹的丈夫之事,他们也知道的,所以对刘宇特别的热情。

“刘、刘宇,你回来了?我正想让丹儿去军中问一下你的情况呢。”邹荣也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,但是一时不知道要如果称呼刘宇才好,叫孙女婿还是叫什么?他总觉得刘宇的身上有一种异于常人的气质,所以还不太习惯刘宇现在是自己的孙女婿的事实。

“哦,邹爷爷,你现在来得正好,你先让村民退下去吧,再去收拾一间房间让和丹儿一起回来的那个姑娘住下来。另外再找一间房子,让我和这位高顺兄弟住着。”刘宇知道邹荣是村长,在村民之中还有不少威望的,所以这些事让他去办就最好不过的了。

邹荣听了后,二话不说,就劝村民先离开,然后再安排人手收拾房间。

不一会儿,这些事都安排好了,就在这座阁楼的一层腾出了一间房子,是让刘宇和高顺住下的。

呵呵,这里的院落有这么多的房子,刘宇偏偏要说和高顺同房,其实就是想到古时候的人为了表示对一个人的亲近,总喜欢食同桌、睡同席的。好像刘备,他就有这样的一个嗜好,刚开始的时候,他就是和关羽、张飞是这样,后来每遇到一个人才,似乎都要这样一翻做作,这让后人误会刘备有可能是一个背背山,事实这也是有原因的。

不过,刘宇可没有这种爱好,只不过是考虑到到自己现在没有什么可以拉拢得到高顺,所以就只有靠加深大家的交情而想法子留他在身边。

话说,做兄弟的,不都是说要一起扛过枪、一起喝过酒、睡过同一个坑吗?还有更猥琐的说要一起嫖过娼呢,所以刘宇决定和高顺彻夜深谈。

至于那个美人儿,现在看她的情绪还不是很稳定,所以刘宇暂时还不能对她怎么样,现在最主要的就是稳住高顺,想办法让他死心蹋地的跟着自己混。

现在天色已黑,高顺就算是手痒也不能就和刘宇切磋武艺,怎么说也要先医好肚子安置下来再说,所以高顺对于刘宇的安排没有什么的意见。

村民们的粮食都是公孙范派人送来的,从这点可以看得出,童渊的面子的确是够大,一封信件,一城的守将二话不说就给安置了几十个没有自我生存能力的村民。

当然,或者是公孙范对邹丹有企图的问题,可现在,由于刘宇的到来,相信知道了邹丹已经有了夫家的公孙范不一定还会给村民送粮食来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这些都要刘宇想办法了,目前对于身无一物的刘宇来说,这的确也够烦恼的。

至于邹丹所做的这个什么的副将,刘宇当然不能让她去做了,不管以后邹丹有可能战死沙场的事,刘宇也不想让自己嘴边的美人儿在别有心机的家伙身边,那也太让人感到不爽了。

如果让邹丹从此和公孙军脱离了关系,那么是否等于是小小的改变了一下历史?

呵呵,刘宇当然不在意去改变这点小事,就算是赵云和高顺的命运,自己都打算要改变改变了。

村民又送来了食物,都是一些相对粗糙的馒头之类的,但有总好过没有,刘宇啃了几天的军中干粮,早就有点厌倦了。

房中点起了一盏油灯,刘宇和高顺盘坐在席上,矮几上只有一只简陋的茶壶和两只大碗。

刘宇为高顺倒上了一碗茶水之后道:“高顺兄,小弟所说的,想请兄弟喝酒相谈的,但是本人口袋空空,实在汗颜,因此,只好以茶代酒,敬高兄一杯,就敬高顺兄不畏强权,为救一个无辜的犯女人而敢孤身一人和官兵对抗,兄乃是一个高风亮节之人,兄弟我佩服啊。”

“哈哈,高某只是看不惯官兵的那些和贼兵一般无二的行径罢了,刘兄弟你也不是二话不说就出来为我解围了吗?”高顺是一个直来直去的爽朗人物,也不在乎刘宇说请喝酒之事,端起大碗喝了一口茶道。

“哈……不满高兄弟,刘某是一个喜欢结交天下英豪之人,最佩服那些以天下为己任之人,最喜欢结交那些立志为大汉子民谋取生存的义士。依我看,高顺兄弟就是这一类人。”刘宇也大喝了一口茶水,重重的放下碗大笑道:“今日得结识高顺兄,实是我刘宇的福气。”

“以天下为己任?”高顺一呆,因为他为真的没有听说过这样的词儿,他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么的崇高,自己只是一心想投入军中,然后为国杀敌立功。像他愤然出手和官兵对抗,那也只是实在看不过眼作为官兵也对一些平民妇儒下手罢了。但现在听刘宇说出来,不由对刘宇有点上心,再看刘宇那大笑的豪迈样子,他就觉得这个刘宇才是一个真正的有志之士。

“哦,以天下为己任的意思就是说,把国家的兴衰治乱作为自己的责任,把百姓从苦难中解救出来作为自己的责任。高顺兄你不是说要投军吗?你投军不就是要平贼治乱,还大汉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?你出手救下那个女子的做法不就是这样的吗?”刘宇盯着高顺有力的问道。

呵呵,刘宇知道想要这些强悍而有理想的武将追随自己,在自己没有一点利益给他们的时候,那就只能靠一套自己从后世所知道的说法,给他们灌输这种让他们心服的理论。只要将一种和他们的理想相结合却更加先进的观念灌输给他们,他们才会有可能想到要跟随自己混日子。

虽然这样的办法有点猥琐,但是刘宇不介意说些空话来拉拢他们。